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商品訊息功能:
內容簡介: 作者以法律教育工作者的心態,對於「法律倫理」從關鍵概念的釐清,輔以案例的說明與研析,希望能對於所有的法律人在面對相關的「議題」時,能夠很快的瞭解到「社會的最後一把尺」可以發揮其功能,重建社會大眾對於法律人的信心。另外,所蒐集之案例均是相當具有代表性的美國案例,一方面希望法律人對於法律倫理之認識與適用,能夠跳脫「條文式」的記憶,而能夠從人性的本能出發,以「同理心」為核心,才能有助於「公平正義」之實現。而在另一方面,取裁自美國的案例是希望法律人之英文素養也可以同時增長。
博客來網路書局作者簡介吳嘉生現職:
國立臺北大學法律學系專任教授
最高學歷:
美國聖路易大學法律博士
主要經歷:?
1.傑賽普模擬國際法庭辯論賽台灣區裁判
2.教育部數位學習認證審查委員→國家文官學院講座
3.教育部智慧財產權保護訪視委員
4.教育部國防通識教育暨校園安全訪視委員
5.經濟部創新研發計畫專案審查委員
6.國家考試出題命題閱卷及典試委員
7.高等教育評鑑中心評鑑委員
學術成就及榮譽?
1.中華民國證券櫃檯買賣中心,法律專家審議代表
2.桃園縣環保科技園區發展委員會委員
3.國防部「人才培訓」方案規畫委員
4.中山科學研究院專利申請評選委員
5.教育部大專校院智慧財產保護方案推動委員
6.國立高雄第一科技大學「科技法律評析」編輯
7.Jessup International Moot Court Competition Judge
行政經歷?
1.國立臺北大學學務長
2.國立臺北大學通識教育中心主任
3.國立臺北大學財經法學系主任
4.中興法商進修推廣中心教務主任
5.中興法商課務組組長
6.中興法高研教組組長
專業領域?
1.國際法相關領域:如國際公法、國際私法、國際經濟法、國際環境法…
2.知識產權法相關領域:如專利、商標、著作權、網路資訊法…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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- 新功能介紹 作者: 吳嘉生
- 出版社:新保成 新功能介紹
- 出版日期:2012/09/24
- 語言:繁體中文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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內容來自YAHOO新聞
高院駁回 台新:再提抗告
工商時報【記者呂清郎╱台北報導】
台新金控去年在12月彰化銀行董事改選失去經營主導權後,即向地院聲請假處分,今年1月遭地方法院裁定駁回後,再向高等法院提出抗告,至7月底再接獲高院駁回,雖經歷兩度被駁回,台新金與律師審慎研議後,已決定在法定10天期限內再提抗告。
台新金表示,經與律師研商後,已於3日決定委請律師就台灣高等法院駁回抗告裁定提出再抗告,主要是為保障台新金及全體廣大股東的權益;依現行規定,台新金雖兩度聲請假處分均被駁回,但還可再向最高法院提抗告,因為如果不提出抗告,等同於放棄假處分的執行。
台新金重申,經過與律師研議因應做法,最後還是決定一切要以維護所有股東權益為首要,再提出抗告;至於台新金對財政部另提民事訴訟,目前相關法律程序持續進行,但民事部份與假處分被駁回並不相關,至今共完成3次的準備庭。另台新金也向監察院陳情,日前也已完成台新金董事長吳東亮約詢說明。
台新金假處分主張主要針對財政部應回歸2005年標售彰銀的函令精神,延續支持台新金取得過半董事席次,禁止官派三董事執行職務,改由台新推薦三董事擔任;地院及高院駁回的原因認為依假處分內容,改派後當選法人仍是財政部,並沒有改變原狀。
台新金因未取得過半席次,喪失對彰銀經營權,去年底並依規定提列148億元投資跌價損失;對此,台新金強調為維護所有股東權益,三管齊下同時委託律師提民事訴訟、赴監察院陳情、對財政部取得的彰銀董事席次聲請假處分。
新聞來源https://tw.news.yahoo.com/高院駁回-台新-再提抗告-215005322--finance.html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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